2021.7.20 專利權變更所需哪些材料?
律師講解
專利申請提交后或專利權授予后,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可以對專利申請或專利的申請人地址,發明人姓名,聯系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代理機構名稱、地址,代理人姓名、電話等著錄事項進行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也可以將其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進行轉移,即變更申請人姓名。
專利的變更,需要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依據不同情況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及不同種類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果變更手續錯誤,審查員將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即變更失??;如果變更手續正確,審查員將發出手續合格通知書,完成變更。
一、專利轉讓所需材料
1、著錄事項變更請求書
2、以下材料視情況提出:
(1)雙方當事人簽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
(2)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的證明材料
(3)全體權利人同意贈與的證明材料
(4)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的說明變更理由的證明文件
(5)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名稱的證明文件
(6)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文件
(7)公證機關證明繼承人合法地位的公證書
(8)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調解書
(9)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10)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11)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專利變更的類型
專利分為三個類型: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針對工業產品的外形設計,也就是通常的“款式”,保護15年。
實用新型專利針對工業產品的技術結構,技術特征的改進,保護10年 。
發明專利針對工業產品的技術結構、或生產方法、工藝、配方數等;保護20年。
相關法律條文和規章規定
《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7著錄項目變更: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轉讓或者因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應當以著錄項目變更的形式向專利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