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16 專利無效宣告程序的形式審查(二)
律師講解
專利權人可以以公開出版物為證據,針對其專利權提出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的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收到無效宣告請求書后,應當首先對其進行形式審查。無效宣告請求的形式審查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四、文件形式
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書及其附件應當一式兩份,并符合規定的格式;若不符合規定格式,則應在指定期限 內補正;若期滿未補正或經兩次補正后仍存在同樣缺陷,則無效宣告請求視為未提出。
五、費用
自提出無效請求日起一個月內,繳納無效宣告請求費。
六、委托手續
1. 若當事人在無效程序中已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則應提交無效宣告程序授權委托書,并寫明委托權限僅限于辦理無效宣告程序有關事務。
2. 若委托權限已表明僅限于辦理無效宣告程序有關事務,則其委托手續或解除、辭去委托手續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辦理,且無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3. 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委托了相同的專利代理機構,則雙方當事人應在指定期限內變更委托;若未在指定期限內變更委托,則后委托的視為未委托;若為同一日委托,則視為雙方均未委托。
4. 對于應當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而未按規定委托的請求人,其無效宣告請求不予受理。
5. 若同一當事人與多個專利代理機構同時存在委托關系,則應書面指定一個為收件人;若未指定,則以無效程序中委托的為收件人;若委托有多個,則署名在先的為收件人;若同日分別委托且署名無先后的,則應在指定期限內指定,否則視為未委托。
6. 當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參照有關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規定辦理。公民代理的權限僅限于在口頭審理中陳述意見和接受當庭轉送的文件。
7. 下列事項,代理人需要具有特別授權的委托書:
(1)專利權人的代理人代為承認請求人的無效宣告請求;
(2)專利權人的代理人代為修改權利要求書;
(3)代理人代為和解;
(4)請求人的代理人代為撤回無效宣告請求書。
相關法規和規章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依照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必要的證據一式兩份。無效宣告請求書應當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專利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3章第3節:專利復審委員會收到無效宣告請求書后,應當進行形式審查。3.4文件形式 3.5費 用 3.6委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