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是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業務范圍:
一、非訴訟方式
(一)資產的運營和處置法律服務
1、企業投資,并購目標企業的治理結構,資產法律狀態調查
2、顧問律師定期訪問企業
3、上市公司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資產重組、股權重組、企業產權交易
5、產權糾紛調解、企業不良資產處置、企業破產清算
6、公司治理結構建設、資產管理咨詢
(二)站在改制企業的角度、企業控制人的角度提供國有企業改制、國有資產重組中的法律服務
1、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2、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改組;外資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改組
3、申請破產、申報債權、參加債權人會議
4、職工持股、經營者持股、職工安置
(三)項目咨詢代理
1、就企業提出的特定問題、特定業務,進行法律調查,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就企業特定項目的設立、建設、經營提供全程法律咨詢服務
3、就企業投資、公司設立、資產重組、股權轉讓、兼并與收購、合并與分立等項目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項目代理服務
4、作為企業代理人,就企業特定項目的設立,參與談判
5、作為項目代理人,審查或代理起草合同,章程的文件;就企業提出的特定問題,進行法律調查,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四)站在收購方角度或者被收購方角度為企業兼并和收購提供法律服務
1、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收購
2、企業兼并等的方案設計、文件制作、談判、申報審批等
二、訴訟或仲裁方式
(一)民事經濟訴訟仲裁類:確認出資人、股東身份糾紛;侵害出資人、股東權利糾紛;確認股權比例糾紛;股權轉讓侵權糾紛;優先認購權糾紛;公司或股東知情權糾紛;出資糾紛;公司盈余分配權糾紛;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糾紛;公司決議侵害股東權糾紛;債權轉股權糾紛;中外合資經營合同糾紛;中外合作經營合同糾紛;聯營合同糾紛;公司合并糾紛;公司分立糾紛;企業出售糾紛等。
(二)刑事訴訟類:包括但不限于站在資產所有者(被害人)的角度或者被告人的角度提供刑事訴訟法律服務等。
(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類:對不服行政機關關于產權處置的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對行政機關在進行涉及企業改制、并購、重組的行政許可行為時行政行為的復議和訴訟;對行政機關侵犯企業經營自主權的行為的復議和訴訟等。